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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讨薪?招商银行审议通过薪酬追索扣回议案

发布时间:2023/12/29 财经金融 70 北京日报
生活随笔 收集整理的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 逆向讨薪?招商银行审议通过薪酬追索扣回议案 小编觉得挺不错的,现在分享给大家,帮大家做个参考.

原标题:逆向讨薪?招商银行审议通过薪酬追索扣回议案

12月28日晚间,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于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12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据其2022年报显示,去年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达5824万元,人均退薪2.03万元。

银行追索扣回绩效薪酬并非个例。从国内上市银行的2022年年报来看,多家银行年报中出现了“追索扣回机制”,包括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等各类型银行。

2010年,原银监会曾发布《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明确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商业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

2018年3月,原银监会又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明确银行机构应针对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制定与其行为挂钩的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制度。

2020年,原中国银保监会曾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今年3月份,原银保监会发文表示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原银保监会指出,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8月,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对于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根据其所负责业务收益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图片来源: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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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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