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计算机音乐创作的歌曲,14.计算机音乐创作(专业组)
14.计算机音乐创作(专业组)
主题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音乐类(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
(2)原创歌曲类(曲、编曲需原创,歌词至少拥有使用权。编曲部分至少有计算机MIDI制作或音频制作方式,不允许全录音作品)。
(3)视频音乐类(音视频融合多媒体作品或视频配乐作品,视频部分鼓励原创,如非原创,需获得授权使用。音乐部分需原创)。
(4)编曲类(根据指定的中国民歌编曲,主要使用计算机MIDI制作方式)。
(5)音乐混音类(根据提供的分轨文件,使用计算机平台及软件混音)。
说明: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的内容包括:
① 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名胜古迹。
② 唐诗宋词。
③ 清朝前(含清朝)的国画、汉字、汉字书法、年画、剪纸、皮影、音乐、戏剧、戏曲、曲艺。
主题的核心是弘扬优秀传统的中华文化元素。
(2)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学生,划归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
① 在以专业音乐学院、艺术学院与类似院校(诸如武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师范大学或普通本科院校的音乐专业或艺术系科就读。
② 所在专业必须是电子音乐制作或作曲、录音艺术等类似专业,诸如:电子音乐制作、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制作、作曲、音乐录音、新媒体(流媒体)音乐,以及其它名称但实质是相类似的专业。
③ 在校期间,接受过以计算机硬、软件为背景(工具)的音乐创作、录音艺术课程的正规教育。
其它不同时具备以上三条件的学生均划归为普通组。
(3)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同时符合专业组要求的上述三个条件,则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4)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5)每队参赛人数为1-3人,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
(6)每位参赛学生参与创作的作品每大类不得超过2件,无论作者排名如何;
(7)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作品数量每大类不得超过4件,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8)每件作品允许作者制作展示视频,时长不多于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
(9)每个学校每个小类的参赛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件、每大类不超过6件。获得奖励增报资格的作品不受此限制。
(10)编曲类、音乐混音类的要求及素材请至国赛官网查询:http://jsjds.ruc.edu.cn/。
全国决赛相关要求:
(1)参加本类作品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省级赛,都必须经过国赛直报赛区选拔后,方能参加全国决赛。直报赛区的相关要求请参阅国赛官网通知:http://jsjds.ruc.edu.cn/。
(2)每位作者在本类全国决赛中只能提供1件作品,无论作者排名如何。
(3)每位指导教师在本类全国决赛中,不能多于指导4件作品,每小类不能多于指导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4)每件作品允许作者介绍时长不多于10分钟。
(5)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4件。
总结
以上是生活随笔为你收集整理的早期计算机音乐创作的歌曲,14.计算机音乐创作(专业组)的全部内容,希望文章能够帮你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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