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super、this、抽象类】
一 继承
1.1 概述
多个类可以称为子类,单独那一个类称为父类、超类(superclass)或者基类。
继承描述的是事物之间的所属关系,这种关系是:is-a 的关系。
定义
-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具有与父类相同的属性、相同的行为。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好处
特点
1.2 继承的格式
通过 extends 关键字,可以声明一个子类继承另外一个父类,定义格式如下:
class 父类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1.3 继承后的特点——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不重名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变量,这时的访问是没有影响的。
成员变量重名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变量,这时的访问是有影响的。
遵守就近原则:
小贴士:Fu 类中的成员变量是非私有的,子类中可以直接访问。若Fu 类中的成员变量私有了,子类是不能直接访问的。通常编码时,我们遵循封装的原则,使用private修饰成员变量,可以在父类中提供公共的getXxx方法和setXxx方法。
1.4 继承后的特点——成员方法
成员方法不重名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不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调用是没有影响的。对象调用方法时,会先在子类中查找有没有对应的方法,若子类中存在就会执行子类中的方法,若子类中不存在就会执行父类中相应的方法。
成员方法重名——重写(Override)
如果子类父类中出现重名的成员方法,这时的访问是一种特殊情况,叫做方法重写 (Override)。
-
方法的重载:在同一个类中,出现多个同名的方法,参数列表不同,与返回值类型,修饰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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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重写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返回值类型,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会出现覆盖效果,也称为重写或者复写。声明不变,重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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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重写方法:
1.当父类中的方法无法满足子类需求的时候,需要方法重写
2.当子类具有特有的功能的时候,就需要方法重写
代码如下:
class Fu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Fu show");} } class Zi extends Fu {//子类重写了父类的show方法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Zi show");} } public class ExtendsDemo05{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Zi z = new Zi();// 子类中有show方法,只执行重写后的show方法z.show(); // Zi show} }注意事项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必须要保证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
private(本类中) < (default 默认)(同一个包) < protected(本类和子类) < public(当前项目中)
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函数名和参数列表都要一模一样。
重写的方法可以使用@Override注解来标识
1.5 继承后的特点——构造方法
1.6 super和this
父类空间优先于子类对象产生
在每次创建子类对象时,先初始化父类空间,再创建其子类对象本身。目的在于子类对象中包含了其对应的父类空间,便可以包含其父类的成员,如果父类成员非private修饰,则子类可以随意使用父类成员。代码体现在子类的构造方法调用时,一定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理解图解如下:
super和this的含义
-
super :代表父类的存储空间标识(可以理解为父亲的引用)。
-
this :代表当前对象的引用(谁调用就代表谁)。
super和this的用法
super关键字的三种用法:
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super.父类成员变量名
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super.父类成员方法名(实参);
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访问父类的空参:super();
访问父类的有参:super(实参);
this关键字的三种用法:
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this.本类成员变量名 常用
访问本类的成员方法: this.本类成员方法名(实参); 不常用
访问本类的构造方法: 不常用
访问本类的空参: this();
访问本类的有参: this(实参);
子类的每个构造方法中均有默认的super(),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手动调用父类构造会覆盖默认的super()。
super() 和 this() 都必须是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所以不能同时出现。
1.7 继承的特点
顶层父类是Object类。所有的类默认继承Object,作为父类。
二 抽象类
2.1 概述
由来
父类中的方法,被它的子类们重写,子类各自的实现都不尽相同。那么父类的方法声明和方法主体,只有声明还有意义,而方法主体则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我们把没有方法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Java语法规定,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定义
- 抽象方法 : 没有方法体的方法。
- 抽象类:包含抽象方法的类。
2.2 abstract使用格式
抽象方法
使用abstract 关键字修饰方法,该方法就成了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个方法名,而没有方法体。
定义格式:
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抽象类
如果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该类必须是抽象类。
定义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字 { }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class Animal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抽象的使用
继承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父类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该子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类。最终,必须有子类实现该父类的抽象方法,否则,从最初的父类到最终的子类都不能创建对象,失去意义。
代码举例:
public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public void run (){System.out.println("小猫在墙头走~~~"); } }public class Cat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创建子类对象Cat c = new Cat(); // 调用run方法c.run();} } 输出结果: 小猫在墙头走~~~此时的方法重写,是子类对父类抽象方法的完成实现,我们将这种方法重写的操作,也叫做实现方法。
2.3 注意事项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理解: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理解: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意义。
总结
以上是生活随笔为你收集整理的【继承、super、this、抽象类】的全部内容,希望文章能够帮你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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