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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义诊备案)

发布时间:2023/12/2 64 生活家
生活随笔 收集整理的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 义诊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义诊备案) 小编觉得挺不错的,现在分享给大家,帮大家做个参考.

义诊未备案如何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医师执业地点未变更,跨省行医并进行手术是非法行医吗?

不一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议,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总结

以上是生活随笔为你收集整理的义诊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义诊备案)的全部内容,希望文章能够帮你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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