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亮剑》中,分明李云龙是师长,为什么他敢“顶撞”王副军长呢?
原标题:《亮剑》中,分明李云龙是师长,为什么他敢“顶撞”王副军长呢?
自打李云龙住进了野战医院,他就看上了护士田雨。李云龙从来都是这个性格,早在晋西北的时候他就说“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就是亮剑精神。谁敢和李云龙抢田雨,他就要谁好看。
王副军长在参加革命前,家中就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早在延安时期,军政干部就流行娶年轻的女革命青年。现在革命就要胜利了,王副军长心中也痒痒,想换一个年轻漂亮有文化的女青年做老婆。
医院政治部主任罗万春是王副军长的老下属,当他得知医院有个美人叫田雨的时候,就坚决要求要娶田雨。罗万春也非常为难,他看得出来李云龙对田雨有意思。
李云龙住进医院没多久,中原野战军和华东野战军的1号和2号首长、各纵队和各师、包括李云龙的老首长、老战友都打来电话,要求必须把李云龙的伤治好,否则就枪毙院长政委。罗万春知道,这样的人物他惹不起。
李云龙的结论更简单:这个田雨就是我将来的老婆。至于田雨怎么想,他可不管,那是她的事儿。他自己认准的事儿,就要义无反顾地做下去。
半路上跳出来一个王副军长跟自己抢老婆,李云龙就认为这是两个男人之间的事。自己的老婆被别人抢走了,这个脸丢不起。不管这个王副军长是什么来头,他也敢得罪。
当李云龙得知这位王副军长家中还有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的时候,他就一脸鄙视:革命快要胜利了,你们就开始换老婆了。那老子这个单身汉该干什么呢?
王副军长也不甘示弱:那是你的事儿,你也可以去找。李云龙告诉他:我正在和田雨沟通这个事儿了,你就斜插一杠子进来了,这又算怎么一回事儿?
两个人聊着聊着,突然发现在红军时期打过交道。王副军长当时是特派员,到红四方面军李云龙团搞过肃反,害死了李云龙团的政委和两个营长,还差一点要了李云龙的命。
在松云岭突围战中,李云龙用枪逼着王特派员,让他带着突击队突围。王特派员说他不是李云龙的部下,不归李云龙管。李云龙说你现在不给老子率部突围,现在就毙了你。突围成功后,两个人就再没见过面儿了。
当王副军长认出面前的这位李师长就是当年的李团长时,他明白这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地主,他根本就惹不起,就借开会的理由,匆匆忙忙走了。
李云龙从来就不是一个吃亏的主,他身上有农民式的狡猾。别看他在晋西北的时候,在自己的地盘上称王称霸,敢教训孔捷和丁伟,对于楚云飞有时候也很不客气。但当他碰到自己惹不起的人的时候也非常乖,比如他的顶头上司陈赓。
这位王副军长的职务并不比李云龙的师长高,李云龙的手下可是有整整的一个主力师,副军长的权力可大可小。从这一点上来说,李云龙根本就不怕王副军长。
当他认出王副军长是王特派员时,可以说是一脸的不屑。王副军长是一个政工干部,李云龙从来都看不起政工干部,以前就经常和政委尿不到一个壶里,赵刚除外。
李云龙认为作战单位里最重要的就是打仗,一个政工干部能干什么?纯粹就是来扯淡的。尤其是像他这样的能打能拼的军事干部,自然对这些只会纸上谈兵的书呆子不屑一顾。
王副军长原本就理亏,家里有老婆孩子,非要离婚了再找年轻的。如果这个情况被通报上去,那就是吃不完兜着走,很有可能会影响前途。
再加上碰到的是李云龙这样的对手,王副军长发现自己毫无胜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赶忙灰溜溜的跑掉了。
到这时候李云龙可以松一口气了,他明白这个王副军长再也不会来找田雨了,这个情场上的对手已经彻底被他给淘汰出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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